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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太婆阻挠村民建房达5年 法院最终判有罪

时间:2018-02-03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人民法制报    作者:刘国宝 - 小 + 大

    人民法制报讯(通讯员 刘国宝)贵州遵义播州区刘某于2012年经批准撤除旧房新建,由于邻居郭某珍一直阻挠,未顺利建成。当地政府、公安机关虽已多次采取措施,但事情并不顺利。2017年底,当地法院终于判决郭某有期徒刑10个月,刘某建房得以顺利完成。那么这起案件到底有多复杂,居然长达5年才能了结?
       一、焦点:2011年,村民骆某因欠同村村民刘某的钱,一处住房抵押给刘某喜。2012年,刘某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的建房手续准备建新房居住。而邻居郭某珍便以骆某抵押给刘某的房屋是其祖辈的房产,进行多次阻挠刘某改建该房屋。时间从2012年到2017年,历时长达5年之久。
       二、阻挠:郭某珍先后采用泼污水、谩骂威胁、扔砖头等方式多次阻碍刘某喜家修建房屋,严重影响了刘某家的正常生产、生活,郭某珍的行为导致了刘某新房5年来一直未建设完工。
       三、处置:一是始终以调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处理,当事愿意一次性补偿郭某珍1万元,镇政府给予郭某珍家1.5万元的救助,但遭到了郭某珍拒绝。二是于2013年6月依法作出对郭某珍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。而郭某珍被拘留回家后,继续阻挠刘某建房;2014年7月,公安机关决定对郭某珍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立案侦查,2015年10月15日依法对郭某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同年10月29日,郭某珍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,后检察院认为郭某珍之行为系侵权,不构成犯罪。郭某珍在释放回家后仍继续阻挠刘某建房,刘某正在修建的房屋又被迫停下。2016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再次将郭某珍刑事拘留,同年7月11日因公安机关不能在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办结予以释放,同年11月案件被移送检察起诉,检察院两次退侦均要求补充对郭某珍之行为造成损失进行估价,而物价部门认证中心则表示该案财物损失估价难度较大,不受理估价,给案件办理带来困难。2017年3月,公安机关邀请检察院侦监科工作人员实地走访,查看现场、走访群众。现场决定由派出所民警和村委干部再次组织当事双方座谈调解,郭某珍仍然坚持不同意调解处理。2017年3月27日,播州区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,同年5月3日检察院批准后执行逮捕, 6月29日移送审查起诉, 7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 10月20日,法院作出决书,判处郭某珍有期徒刑十个月。在判决生效后,刘某的房屋已顺利完工。
       四、软肋:一方面郭某珍年龄较大,且长期依靠其丈夫的抚恤金生活,二是郭某珍的两个儿子一个是精神病、一个是残疾人,其家庭的情况特殊,导致当地相关部门一开始始终以调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处理。
       五、启示:当事人正是抓住政府及相关部门办案人员的同情心这块软肋,在长达5年的时间为所欲为。如果一开始就严格依法办案,事情的结局也许就不一样。
       六、警示:执法机关严格执法,也讲究情理。家庭困难,值得同情,但不可作为遮羞布,不要认为你困难就拿你没办法。如果你将此作为软肋死缠不放,为所欲为,最终必受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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